湖北“打错门”事件:领导夫人不能打 老百姓就可以打?
湖北号称“千湖之省”,是中国楚文化的起源地,省会更是中部地区独一副省级城市--武汉市。不管古代仍是现代,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和意义。特别是跟着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纪念日的来临,湖北更成为两岸关注的焦点。然而,今天,湖北引发全国关注甚至震动的不是其历史,而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暴力事件。 导读: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某领导的妻子陈玉莲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机关办事,莫名被从省委大院冲出的6名男子暴打。即使陈玉莲亮明身份、围观者证实其身份也照打不误。施暴过程时间长达16分钟。随后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省信访中心的一个公安室,被两名警察看守。陈玉莲苏醒后打电话给丈夫才获救救医。现查明,行凶者系水果湖派出所六名公安。 解析:六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逮住一个老妇人就打,暴打持续了16分钟,老妇人浑身是伤,成了脑震荡,多处重伤。这件事,不是发生在深夜的野巷,而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湖北省委门口。打人的是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省委大院的便衣,而被打的人,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副厅级)的夫人。事发之后,武汉公安方面的负责人前来医院道歉,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意思是打错人了。此言一出,旁边有人当场质问,难道打老百姓就不错了吗? 现在警察打人,与其说是痼疾,不如说是一种魔咒。人见人恨,人听人怒。在大街上,如果有人抢你的包,喊“抢劫了”未必有人理,但是要喊“警察打人了”,多半马上就会涌过来无数人。平心而论,警察还是好的多,陷在魔咒里,其实是被冤枉了,但却总有害群之马,让他们出不来。
对于“打错门”的反思,不能止于对当事警察个人的处罚,我们有必要问问警察何以如此有恃无恐?是什么让这样的暴行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发生? 在我看来,公民信访权利没有得到很好保障,才会“演出”这出“大水冲了龙王庙”闹剧。 另外,如此暴打无辜群众难道不算违法?可是,目前相关警察好像还只是被停职,亟待有关方面给民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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